sohu:网尚称“我乐网”侵犯其网络播映版权
日期:2007-11-02 来源:sohu
日前,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“我乐网”宣称获得TVB节目正版网络播映授权、侵犯其合法权益事宜发表声明,以下为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声明全文:
近日,广州市千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www.56.com(中文域名“我乐网”)及其他包括中国经营报(官方网站www.cb.com.cn)在内的新闻媒体上公然声称:该公司与香港无线电视台(简称TVB)达成长期合作,获得TVB主打节目的正版网络播映授权。
现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:
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本公司)是TVB节目网络播映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唯一领权人。在中国大陆地区,除本公司外任何单位声称在网络播映方面与TVB有任何形式的合作都是严重侵犯本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。本公司已就此事知会TVB法务部,将近日发布两公司联合声明。
本公司已对上述侵权方提起民事诉讼,2007年10月24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已受理本案。
本公司郑重通告上述侵权方,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采取补救措施,并敬告相关媒体立即公布本声明以澄清事实。
本公司保留采取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上述侵权方侵权行为的权利。
特此声明
联系人:李先生 宁先生
联系电话:010—64182202转8138
010—64182202转8149
声明人: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2007年11月1日



